Saturday, September 11, 2004

Bilingual Education

1 語言環境對語言學習之重要性

許多學生熟背英文單字,往往不知如何應用;英文造句即便文法正確,邏輯上卻又叫人啼笑皆非;看外國影集時,就是聽得懂每一句台詞,也常不知笑點為何。這些現象全起因於我們將英文視為「工具」來學習,而忽略了其內在蘊涵了極豐富、複雜的民族性、歷史、地理、傳統、文化等獨特因素。要培養孩子的國際觀,與其讓孩子從小學英文,不如講述一些國外地理、歷史和文化讓孩子知曉,讓孩子知道海外世界的風貌。英文畢竟不是我們的溝通語言,在日常生活中也少有機會應用,英語教育,成了游離於語用環境之外,無法活用的記憶性知識。

2韋氏大辭典的編撰者、著名語言學家韋伯斯特(Webster)從小就生活在德語、英語、荷蘭語三重語言環境下,德裔的父親與他交流只用德語,母親只對他說英語,而保母則被規定只能說荷蘭語。當他尚不知何謂「德語、英語、荷蘭語」之時,他已經能像我們辨別不同人的不同面目一樣分辨出「爸爸的語言、媽媽的語言和保姆的語言」了。他把這三種語言都掌握的很好,因為他能夠把母語和外語區分在固定的不同系統裡。語言環境對語言學習之重要性由此可見。
美國語言習得理論之大師克拉申(Krashen 2003)亦指出,兒童的母語學習是一種內隱的獲得,靠的是大量恰當的輸入。而成人學習外語依靠有限的輸入,所以其成效遠不如前者。是故,很多教學法的選擇或語言政策的制定,語言環境應列為其首要的考量。以下將由美國幾個雙語教學之案例,來看母語在第二語言之學習中所扮演的幾個角色。

3語言政策與實施:以美國為例常被提及的雙語教學模式,分別為(一)雙語雙向教學(Two-way Immersion)、(二)過渡性雙語教育(Transitional Immersion)、(三) 英文為第二語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ESL)、(四)保持型雙語教育(Maintenance Bilingual Education)、(五) 結構沉浸式雙語教育(Structured Immersion)、(六)浸泡式雙語教學法(Submersion)以及(七)沈浸式教學(Immersion)。由於浸泡式雙語教學法其實施所需環境與台灣語言現況截然不同 ,而沉浸式教學,主要為加拿大的雙語教學模式 ,因此以下我將僅就前五種教學模式作簡單的介紹。
3.1.「雙語全方位教學」(Two-way immersion)(又稱為「雙語雙向教學」(Dual Language Teaching)) 「雙語雙向教學」這個雙語教育方案擬使母語不是英語的學生與母語為英文的學生,共同學習彼此的語言及文化。其目的在創造一個附加的雙語環境 (additive bilingual environment),使學生可以同時精通兩種語言,也能夠在學術的領域上以雙語游走自如,並不主張以英文完全取代學生的母語。除了提升雙語能力,這個方案也期使學生對不同的文化有所了解。 在「雙語雙向教學」中,語言的教學是伴隨其他科目進行。每個科目都會用兩種語言教學。所以這樣的教學方案,讓學生獲得的不只是語言能力,更包括培養學生以雙語在其他學術領域發展的能力。
雙語雙向教學起於1960至70年代之間的邁阿密和芝加哥。因當時正逢「過渡性雙語教育」(Transitional Bilingual Education)(見3.3)的興起,雙語雙向教學一直到近年才真正受到重視。這個轉機源於許多雙語教育的研究,顯示母語能力對學習的重要性。母語非英語的學童,若其母語能力達一定水平,將有助其在學校的課業表現。
個案:緬因州的Madawaska社區,是實施雙語雙向教學的成功案例之一。自1995年起,這裡的中小學生就開始參語這個方案。這個方案之所以被採用的原因,是由於該社區有許多法裔移民的後代,一致認為法文是其重要的文化遺產,因此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夠使用繼續使用法文。在Madawaska的方案中,百分之三十至七十的教學時間以法文授課,視學生年級而定。數學及讀寫能力(literacy learning)的課程大多以法文進行,因學生家長的配合度高,也使本方案之學習成效頗為可觀。施行至今,Madawaska雙語雙向教學的成效頗受肯定。參與此方案的學生在緬因州的教育評估測驗(Maine Educational Assessment, MEA)中,絲毫不比其他不在此計畫中的學生遜色。
3.2. 過渡性雙語教育(transitional bilingual education) 過渡式雙語教學方案的目標,是為了幫助一些英語能力欠佳的移民學童提升其英文能力,使他們可以融入以英文授課的主流課程中。學生的母語,在過渡性雙語教育中扮演輔助的角色,使學生能透過母語支柱習得英語。母語的使用只是一個過渡期,一旦學生的英文能力足以適應主流教學環境,即不再使用母語教學。 在這樣的教學方案中,老師會使用學生母語教授一般課程,把英文當作第二外語課程。而一些藝能課程,如音樂、體育課,則是在一般班級以英語授課。因為這些課程對於英語能力的需求較低,且所要求的互動性高,增加語言學習的機會,使之更快融入主流文化中。不同於「雙向雙語教學」的是,學生的母語能力只在輔助英語的學習,在過渡式雙語教學中,學生的母語能力未被保留。
個案:伊利諾州的Rachel Carson Elementary School從1991年起開始採用過渡式雙語教學方案。這個學校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學生都以西班牙語為母語,且學校校長及許多教師均有雙語背景。這個學校從幼稚園到八年級,有百分之四十的學生參與此教學方案。在Rachel Carson Elementary School的過渡式雙語教學計畫中,除了美術課之外,所有課程均以西班牙語及英語雙語授課。除了上課時間,校方也相當重視課外雙語活動的安排,及社區教學資源(如圖書館、博物館等)的規劃。Rachel Carson的過渡式雙語教學成果,無論在社區反應,和實質學力測驗的表現上都相當成功。
3.3. ESL:英文為第二語言(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ESL) ESL指的是任何將英語當成第二外語來教學的教學方式。這個教學模式志在使學生能夠恰當的使用英語,使其在社會上有溝通能力,還要能夠滿足學業需求。ESL可分為以語法為主,以溝通為主,及與學業能力為主的三種模式。以語法為主的 ESL,強調語言能力的學習,如文法,字彙等。以溝通為主的ESL教育學生依據情境使用適當的英文表達,在學習之初,不著重於糾正學生的語法錯誤,以達到使學生自在使用英語的目標。而以學業能力為主的ESL則是培養以英文學習一般科目的能力。語言的學習仍是重點,但也同時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紹其他科目的字彙及內容大概。 ESL在美國是相當普遍的英語學習方式,常在多語言背景的學校施行。由於學生語言背景複雜,使得一般雙語教學的師資不易規劃,因此ESL就成為較好的替代方案。
個案:南卡羅來納州的Lead Mine Elementary School自2000年起開始採用ESL的方案。此校學生背景組成較為複雜,有百分之三十五(35%)的非裔美國人,百分之十七(17%)的西裔美國人,而其他少數民族則佔了百分之六(6%)。除了語言背景不一,學生的語言能力與年齡也不盡相同。Lead Mine Elementary School的ESL課程採小班制教學,人數上限為每班八個學生,由兩位老師帶領。一位是ESL老師,另一位則是有雙語能力的助教。在ESL的班級中,學生要學習英文的聽、說、讀、寫四種語言能力,強調的重點為讀與寫的能力,即其識字率(literacy)。一天當中,學生必須修習半天的ESL課程,其餘半天則回到正規教學環境中。目前尚無資料顯示這個學習方案的具體成效。
3.4. 保持型雙語教育(Maintenance bilingual education) 「保持型雙語教學」與之前所提的「雙語雙向教學」,在終極目標上相似,均在於使學生更能成功的投入以目標語(主流語言)為主要語言的社會中。在教學過程裡,也盡量保存與維持學生母語的基本能力,使學生能夠精通母語及目標語,(美國社會中的目標語當然為英語)。在此雙語教育模式中,母語能力被視為英語學習能力的重要指標之一,因為保持型雙語教育的理論基礎,與雙語雙向教學相同,均主張優良的母語能力有助於第二語言的學習。不過,保持型雙語教育的對象只限於母語為非英語的學童,與雙語雙向教學中融合兩種語言背景學生的情況不同。在Snow(1992)的研究中,她發現就算是再差的雙語教育,對學生英文能力的提升,都遠優於良好的ESL(以英語為第二外語)學程。
個案:南亞利桑那州一個擁有百分之三十三墨西哥裔學生的學區,在1980年代時對當地的中學生與小學生實施保持型雙語教育方案。結果顯示,這個方案中西班牙語能力強的學生,在學業表現上持續地優於西班牙語能力較差的學生。證明了母語能力對第二外語學習與一般知識習得的重要性。
3.5. 結構沉浸式教學(Structured immersion/Sheltered immersion) 雖然美國的結構沉浸式教學模式是沉浸式教學的一種,此教學法卻與沉浸式教學 的原貌大相逕庭。沉浸式雙語教學的起源地在加拿大,與美式之沉浸式教學最大的不同在於,後者認為學生的母語,將妨礙其英語,甚至於其他知識技能的習得,所以其目的在於創造一個全英語的教育環境,而非培養學生的雙語能力。嚴格地說,這種結構沉浸式教學,並非一種雙語教學,而是反雙語教育所出現的一種教學方案。 這個方案針對母語為弱勢語言(minority language)的學童,實施以一年為期的結構沉浸式教學。一年之後,學生們將回到主流的英語教學環境中。此教學方式課程的所有科目都是以英文教授,學生必需盡量避免使用自己的母語,因為其支持者認為「對母語的依賴」會影響英文的學習。
個案:這種教學方式最著名的個案之一,就是由紐約的富商Ron Unz所建議,於1998年所頒布的加州二二七提案(Proposition 227)。這個提案要求所有母語為弱勢語言的學童參與,約佔加州學生人數的四分之一。在為期一年的「沉浸式」英語教學中,學生的英語能力必須能與以英文為母語的學生一樣好,以期能與正規單語教育接軌。此提案不提供專門的英語學習課程,而是將一般科目以英文教授。由於一般科目的課程規劃並不明確,常造成學生在回歸主流班級時遭遇銜接不良的問題。此外,學生的分班以英語能力為基準,而非其課業程度為依歸。班級中學生的母語不一,而多數參與沉浸式英語教學的教師又只會英文,就算是雙語教師,其以學生母語授課的比例也多有限制。
結構沉浸式教學方案實施至今,仍無研究證明學生能夠透過這個方式培育出良好的英文聽、說、讀、寫的四種語言能力,反而大幅落後於一般母語為英語的學生。由於學生能力無法提升,故留級率大增,休學率也不斷上升。此外,由於學生在語言能力與其他科目表現均低於平均標準,這些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競爭力也大幅降低。 這個教學方案的失敗,除了當局對第二語言學習有錯誤的認知外,學生的家庭社會背景應該也是需要考量的因素。英語能力不足的這些學童多半來自社會的中下階層,經濟狀況不佳,學習環境不盡理想,也因此影響了整個方案的成效。
4. 母語對語言學習的重要性由以上美國雙語教育的實例中,我們可發現母語對外語學習相當重要。因此,不論使用何種方式學習外語,均不可偏廢母語。此外,語言環境亦會影響語言學習的成效。 德國學者崔德嵐堡(Trendelenburg 1802)就曾提及,若亞里斯多得的語言是中文的話,他的邏輯分類很可能會完全不同。語言能力和人類思考方式密切關連是語言學家霍爾夫(Benjamin L. Whorf)早在二十世紀初就已提出的看法。霍爾夫認為語言是先於思考而存在的,語言的使用在在影響著我們的思維模式。根據霍爾夫的理論,一個人的思想不自覺地受制於無法變更的模式 — 即其語言中內隱之錯綜複雜的系統,此系統與其他語言系統有同有異;而思想本身便存在於語言中。在生活中,無論是演繹或是歸納的過程,都需要語言來進行,語言就是邏輯思考的工具。語言影響我們的思考。 進一步說,語文本身即思想。學習適切地使用母語,方能加強邏輯推理與思維組織的能力。布隆 ( Bloom 1981) 的研究顯示,中文由於缺乏某些語法結構,遂無法表達特定的語意 。例如,中文沒有假設語態。因此,中文使用者往往難以理解英文的假設句。他提到,當香港學生被用英文問及:「如果香港政府通過法令,要求所有非港生句居民,每星期向警方報告他們一週內的活動,你會做何反應?」時,多數學生無法理解此問句,而達非所問,如:「但政府並沒有啊!」、「不會的!」、「我們並不這樣說。」或「中文不是這樣想的。」 此例說明了,一個人對於外在世界的理解和思考,其實受制於他自己的語言系統。
根據語言學家卡普蘭(Kaplan 1966)的研究,各種文化有其獨特的「思維模式」,而這些思維模式又會透過寫作呈現出來。以中國文化及英語系國家文化為例,中國人之英文作文寫作,多反應出中文「迂迴」的思維模式:這是由於中文寫作多半採「起承轉合」的行文模式。但英文的思考模式大半是線性的,且寫作上亦多用破題切入。他們強調「主題」,主題總是在篇首就點破,且之後的每個段落都是在對主題作逐步解釋。這也是為何中國學生寫的英文,往往令英語使用者難以理解。歸根究底,這其實是兩種思考模式無法成功轉換的結果。 「母語」是一個人從生存環境中所創生出來的「思想」的憑藉。極少數的人同時有兩種以上的「母語」,可以兼有不同文化中的兩種以上的「思想」。人在某些終極價值的選擇上,總會傾向某一種文化。若無,則不能有獨特的創造性思考能力。文字與思想實為一體之兩面,中文基礎不夠紮實,將影響到其他領域的文字理解及學習成效。 如果我們現在的學童沒有學好母語之前便去學英語,我們文化的發展創造將停頓,不可能再開發有自主性的文化。而英語之學習又無法兼及西方文化的層面,在原創力上萬萬不可能與以英語為母語的西方人並駕齊驅。
5. 結語基礎教育要與國際接軌,雙語教學是一個有益的嘗試。但是,教育本身也是一種語言的藝術,目前大規模推廣雙語教學的某些做法是不合實際的,更缺乏語言習得理論的基礎。雙語教學有著一定的客觀規律及教學策略。我們在進行雙語教學時,只要不違背基本教學規律及學習的年齡階段特性,兩種語言間的學習是可以相互促進的。雙語教學應多元化,而關鍵仍在於師資的培育及語言環境之營造。 身為一個英語教育者,怎會不樂見英語教育之推廣與提升?但母語實在是一切學習之磐石,如果我們捨本逐末,導致我們的學生連母語都學不好,缺乏分析推理及批判思考的能力,那麼學生不但學不好英文,就連其他學科之學習成效都叫人憂慮,「國際化」並非捨己從人,而是兼容並蓄。我們固然希望能精通雙語,但切不可因噎廢食,捨本逐末,強化了外語,卻犧牲了我們所賴以思想的母語。 美國夏威夷大學語言學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語言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蘇以文教授

Friday, September 10, 2004

Break the 7 myths in English learning

破除學習英文的七大迷思
在多年與英文奮鬥的時光裡,坊間的「X小時精通英文會話X百句」到底可不可信?一天要背幾頁字典,字彙量才會增加?「東華文法」好,還是「柯旗化文法」好?學英文到底要不要找「老外」學?學英語是不是要越早學越好?...相信你一定思索過上面所列的問題。老實說,這些問題也曾困擾我很多年呢!如果你有機會向英語很好的人請教他們學習英文的方法,並將他們的長篇大論綜合整理,會發現這些方法其實十分類似。同樣的,如果你觀察那些英文老是學不好的人,也會發覺他們的學習方法及觀念其實大同小異。既然如此,在我們花盡大把銀子、追求英文進步的同時,為何不老老實實的談一談這些「有效的」與「無效的」學習方法及觀念?在開始探討更有系統、更有效的學習方式前,讓我們先來破除學習英文的七大迷思。

迷思一:「英文真的可以躺著學」處在這個凡事注重效率、講求「速食」的二十一世紀,「快、狠、準」似乎是每個現代人求生存的唯一法則。可不是嗎?打開電視,到處是教人在五分鐘做完家事、在十分鐘作完一家人早餐、在一星期減掉七公斤的節目。走一趟超市,到處充斥著三分鐘微波冷凍食品、「二合一洗髮精」、「三合一護膚面膜」,佳節過年,各家便利超商也用力推出「端午節/母親節/坐月子外賣套餐」。連包裹文件的運送方式,也由以往的郵寄進步到快遞與宅急便。如果你往書店走一趟,更會發現一拖拉古「五分鐘背三百個英文單字」、「三小時精通英文會話五百句」、「十小時英語簡報速成」的書。你這時才恍然大悟:哇!原來學英文也可以這樣簡單!就如同現在超流行的「日曬機」一樣,不用長途跋涉到海邊,只要躺著睡它幾個小時,就可以曬出一身古銅色的肌膚;同樣的,自己只要在家躺個幾小時,英文真的就會突飛猛進—從此考試只要憑直覺,閉著眼睛猜,就可以考高分、在pub看到帥帥的或美美的「外國人」,就可以隨心所欲與之哈啦,不再「愛你/妳在心口難開」...唉,親愛的同學,醒醒吧!你以為這些美夢老師我年輕時沒做過嗎?老實說,「五分鐘背三百個英文單字」、「三小時精通英文會話五百句」、「十小時英語簡報速成」真的很令人心動,但你只要看看身邊的同學、同事、路人甲,就知道這種書若真的有效,廣大的、處在水深火熱、被英語搞得緊張兮兮、精神衰弱的台灣同胞們,就該從此絕跡了!我唸完碩士回國後,曾在托福補習班教過。那時候大部分留學補習班打的就是這種「一個月托福進步200分」的廣告,而我教的第一堂課便是「托福聽力解題/猜題技巧大公開」。我的責任是教同學在「尚未」聽到錄音帶中的句子前,便可以憑一些稀奇古怪的方法(如「消去法」、「同音法」等),將答案猜出個六、七成。親愛的同學,這種招數多誘人啊!而事後也有很多學生跑來告訴我,他們用我教的技巧對付模擬考或正式的托福考試,答對率真的提高的不少。

有些同學還鼓勵我,乾脆將所有的答題技巧結集成冊,以便造福莘莘學子。現在想想,幸好當初沒有真的這麼做,不然你想想:「聽力不需要『聽』就可以答題」這種論調有多麼教壞囡仔大小、多麼誤國誤民啊!所以今天如果你買本書的目的是取得英文考試的技巧、或在幾天內大幅提升自己的考試成績,那對不起,這本書不適合你!

但若你是抱著破釜沉舟的決心,真心想要突破英語現況,甘心下工夫充實英文,那恭喜你!學英文其實沒有捷徑,更不可能一步登天,唯有用對方法,努力付出,按步就班,持之以恆。看到這裡,你是不是有點沮喪:英語畢竟不是速食品,打開包裝、放在微波爐就可以充飢。雖然英文能力需靠日積月累,但對付難纏的它還是有「撇步」的,只要建立正確的學習觀念、找出有效又有趣的學習方法,學英文還是可以事半功倍。親愛的同學:老師我求學時不會比你更聰明、更有毅力,我只不過比一般人更早覺悟、更努力找出效率高的學習方法罷了。所以如果我可以精通英語,你一定也可以!

迷思二:「背字典是增加英文字彙能力的不二法門」有些自祤英文程度很好的名人,在談到學習英文的方法時,都會提到他們「背字典」的苦工夫:一頁一頁,一字一字,鑿壁借光,懸樑刺股。據我所知,到現在還有很多英文老師經常鼓勵(或強迫)同學「背字典」,彷彿只有藉由這種痛苦的方式,英文才能進步,字彙能力才能增加。我在此要鄭重駁斥這種不論是非、拿起英文字典從A到Z死K、卻還沾沾自喜的行為!因為單字量的增加,雖然可以靠有效的單字記憶法,但只有在這個單字對你「有意義」的前提下,才可能記得牢、記得久。一個字若是在脫離上下文及情境(context)的情況下強記死背,只可能在幾天後、或不常使用它的情況下自然遺忘。這是為什麼許多嘗試背字典的同學常常抱怨「背越多,忘越多,背越快,忘越快」。國外一些關於「記憶間隔」與「記憶量」的研究指出,對一般人而言,沒有運用有效學習技巧的事物,在剛記憶完的二十分鐘後,其記憶量便只剩下60%;一小時後剩下45%;兩天後剩下30%;一個月後剩下20%。再者,天天抱著一本既乏味又無聊的大頭書苦讀苦背,裡面既無引人入勝的情節、亦無令人精神為之一振的圖片,有的只是一個接一個單獨存在、毫無關聯的生字,不要說你受不了,絕大多數的人也都會受不了這種荼毒吧!你或許會問:那何謂「有意義」的單字呢?老實說,一個單字對你而言可能有意義,對路人乙或許就沒有意義。為什麼呢?因為每一個人會有自己生活上、課業上、或事業上必須用到的單字,因此對每個人而言,「有意義」的單字就是那些常常會遇到、也必須熟記的單字。舉例來說,一個醫生因業務上的需要,必須熟記一些艱深古怪的英文醫學名詞,故他無論如何必須想辦法記住那些單字,而他因為從唸醫學院的時代就常常接觸相關的原文書,書中也充斥著這些醫學名詞,他要不記住這些怪字也難。之後他開業行醫,一天到晚用到、寫到這些字,自然而然就不會忘記該如何拼寫這些字。但這些對醫生「有意義」的醫學名詞,對不學醫的你可能沒有多大的意義,因此你只需對這些字有點印象、或甚至完全無印象,遇到時再查字典就行了,不需死記。同樣的,一個電玩迷為了取得高分,必須看懂國外來的電動遊戲說明,因此他便會不顧一切、想盡辦法要去了解螢幕上那些稀奇古怪的英文字是什麼意思,深恐有所遺漏,錯失吃到大力丸或喝到神奇藥水的機會。但如果你不玩電玩,便不需要強背這些字,因為這些字再次出現在你生命中的機會並不大,它們不具多少「意義」。我高中時很迷西洋搖滾樂,為了弄懂心儀的歌手到底在唱些什麼,曾經想盡辦法猜單字、問老師、查字典…那種費盡心思、終於知道某個單字的經驗,至今想來仍覺莞爾,但也正因為這種對一件事物的喜愛與迷戀,讓「英文」從此對我產生「意義」。它不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語言;它搖身一變,成為幫助我了解英文歌曲及英語系國家的手段。而信不信由你,英語一旦超越它只是一種艱澀的「外語」的界線,便變的和藹可親起來。當記單字不再是一件「不可避免的惡」,而是你興趣與成就感的來源,它便變得有趣起來。一年多前,一個男同學不好意思的告訴我,他在聽了我的話後,便下定決心找出一種可以令他「迷戀」的英文讀物,藉此加強閱讀與字彙能力。他想來想去,決定開始閱讀網路上的英語成人笑話及情色小說。開始讀時遇到許多不懂的單字,忍不住動手查字典,但後來覺得查字典太慢,便開使用「電子翻譯機」,沒想到後來因為看得太入迷,一心想知道劇情的發展,便決定捨棄翻譯機,快速閱讀,看不懂的字只好跳過,或盡量從字裡行間猜意思。等到終於看完「故事」,他再將裡面反覆出現、看了不下十幾次的生字(你也知道很多情色小說寫來寫去就那些「關鍵字」)認真用字典查出來。這位同學告訴我,有好幾次自己看得太入迷,竟完全忘了自己在「閱讀英文」,而且閱讀的速度驚人,事後想想,自己都嚇一大跳。他又說,為了怕電腦螢幕太傷眼睛,所以已經開始四處蒐購英文的情色小說。你會不會覺得這個男生有些變態?我不覺得!相反的,我還要鄭重而誠懇的恭喜他!因為他已經找到閱讀英文讀物最重要的條件,那便是「愛其所讀、讀其所愛」。雖然他所閱讀的刊物有點引人爭議,但他既已掌握正確的閱讀方法及記憶單字的方式,便可在往後的日子將閱讀的範圍擴增到其他領域,只要是他覺得有興趣的英文事物,那些事物便可以對他產生「意義」,有了意義與興趣做後盾,不怕記不起單字、學不好英文。所以說,你若要增進英文字彙的能力,便應該依照自己的「興趣」或「專業」廣泛的閱讀。閱讀的東西累積到一定的量,你便會自然而然「發現」有些字一直反覆出現,這些反覆出現而你又不甚了解的字,才是你真正需要去記憶的單字。當你去記憶得來不易的單字時,也才能對這些字產生感情。這樣情況下所記憶的字,再加上有效的單字學習法,單字才能記得長長久久

迷思三:「閱讀時字典一定要擺在身邊;遇到不懂的單字,務必查字典以求確實了解」每一次我開始上閱讀英文課時,班上很多同學一定要把字典或翻譯機擺在桌上或手摸得到的地方才能安心。遇到這種情形,我會先問同學他們閱讀中文報紙的方式。同學通常會七嘴八舌:「我最喜歡先看大標題,如果是自己沒興趣的話題,就跳過那則新聞」、「我只關心娛樂新聞,所以每次厚厚一疊報紙拿來,我只挑有娛樂新聞的版面看」、「我通常沒時間看整篇報導,所以我通常只看每則新聞的第一段,因為第一段通常會把整個新聞的重點交代清楚」、「有時候如果我幾天沒看報紙,光看第一段通常不知道整件事的來龍去脈,這時候我會接下去看那篇報導,把牽涉在其中的人啊、事啊、物啊都搞清楚」...等到同學安靜下來,我就問:「你們講的都是非常好、而且有效的閱讀方法。我很佩服你們知道如何在時間有限的情形下吸收大量資訊。好,現在你們告訴我,有誰在看『中國時報』時會查字典。」全班同學一聽大笑:「老師妳太看不起我們了!看中文幹嘛查字典??」「咦,如果看中文不查字典,看英文幹嘛查字典?同樣是閱讀,只是語言不同罷了,為什麼要因為語言不同而改變閱讀方法呢?」我問。「因為英文很難呀!如果沒有字典,遇到生字怎麼辦?」同學問。「你們看中文報時也會遇到生字啊,只是比較少而已。而且你就算遇到生字,通常也不會特別注意,因為上下文看一看,就可以猜出那個字的意思了,而且就算猜錯了也無妨,只要不妨礙你了解那篇文章的大意,有誰會真的去查字典呢?」我說。「可是有時候我會因為常常看到一個中文字,比如說「猝死」的「猝」,一直都不會唸,然後有一天氣起來,就把字典挖出來查,把它搞懂,所以字典也蠻有效的!」有同學若有所思。我趕快曉以大義:「字典當然有用,但字典叫做『工具書』,不是『教科書』,也不是『世界名著』,不需要背、也不需要時時刻刻放在書桌上假裝用功,最好把它藏在床底下或扔到屋頂上,非到受不了,不要隨便拿出來查,但是一查就要告訴自己:『這個字折磨了我好久好苦,這次我既然費盡千辛萬苦查出它的意思,就再也不要忘記它!』」「老師這番話聽起來蠻感人的,但是有時候就算告訴自己一定要把這個字記住,過了幾天候還是會忘記啊!」同學議論紛紛。「那就代表這個字還不「屬於」你啊!你要再多閱讀、再多碰到它幾次、再多查幾次字典,它才會屬於你。一旦有一天它屬於你,你就再也不會忘記它了!」有些同學在試過「除非必要絕不查字典」的招式後會跑來問我:「老師,有時候一個英文字不會,我就根據前後文猜它的意思,忍著不查字典,有時候那個字甚至出現好幾次,我還是忍著不查,直到有一天查字典後,才知道我根本猜錯它的意思了,難怪有時候套進一些句子時,覺得怪怪的。那時候我就很後悔!早知如此,第一次遇見那個字時就應該給它查字典!」這時我通常會說:「你很後悔?很好!因為一個字可以帶給你這麼大的痛苦,這個字就是你的了!」所以千萬不要因為沒有在第一時間查字典而後悔,也千萬不要怕「猜字」或「猜錯字」,因為如果你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見生字就查,你會把這個字的意思當成「理所當然」,但是沒有經過痛苦的學習,它的效果不見得長久,「人從錯誤中學習」,從錯誤中學到的單字,印象一定深刻許多!當然,如果你不喜歡英文,也很少閱讀英文文章,一開始閱讀時一定會有很大的挫折感。這時你便要從英文文章的「基本結構」開始下手,並且選擇自己有興趣且適合自己程度的文章(亦即不至於讓你信心全失的文章啦)。千萬不要動不動就查字典!!這本書在往後的章節將會一一說明英文文章的基本結構,並詳細描述閱讀文章時的心理活動與思維,引導同學慢慢的習慣有效率的閱讀方式,請耐心讀下去。最後我要強調「閱讀時頻查字典」的另外兩個壞處。第一個壞處便是閱讀的思緒常常會因為查字典(或翻譯機)的動作而被打斷。通常等到你查完字義,回到文章本身時,已經忘了兩分鐘前到底唸了些什麼東東了,只好再從頭念起,多浪費時間!第二個壞處是,除非你有很好的英文基礎,不然一翻開字典,一個字通常有兩個、甚至數個解釋,這時你可能要花很久的時間才能決定到底哪個解釋才符合文章的意思,這樣一來一往同樣浪費不少時間! 迷思四:「學英文一定要熟背文法」國外一些對第二語學習者所做的研究都很有趣,其中我認為最有趣的便是針對成年人的研究。大家都知道小孩子比較不怕說錯話(反正他們也常常說錯話),犯錯也不怕在眾目睽睽下被糾正(反正他們被糾正慣了),相反的,成年人(這裡指的是過了「青春期」的人)自尊心超強又好面子,通常比較不願意在別人面前犯錯出醜。可恨的是,學好外語最需要的便是這種「冒險犯難」的精神,因為學語言時講錯字、發錯音、用錯文法簡直是家常便飯,如果怕犯錯而不練習,效果肯定不彰,這或許也是許多大人學外語時在「說」方面要比小孩子來得較慢、較困難。為打破這個困境,國外一些學者便想辦法設計一些情境,希望能讓成年的學習者在講外語時可以忘卻文法及發音,大大方方,毫無顧忌。他們找了一些平時說外語時因太意識到文法的存在而結結巴巴的成年人,要他們在測試前喝下適量的酒(前提是不會將他們灌醉)。結果你猜如何?這些平常講外語會結巴的受試者,在黃湯下肚後,一個個竟然開始嘰哩呱啦、滔滔不絕起來,不但所用的字彙頗有創意,而且犯的文法錯誤還很少呢!看到這裡,你是不是感到很神奇呢?(別急著去找酒喝,記得先把這一章看完再說)沒想到一個人在卸下「武裝」、不去刻意意識文法的對錯後,可以將英文講的這麼好!相信對許多同學而言,英文最令他們頭痛的地方,除了字彙外,就是文法了。但在學了這麼多年的文法、翻爛不知幾本文法書後,文法依舊是大家心裡最深的痛:「文法一背就忘,需要常常複習」、「文法規則好複雜,又有好多例外」、「文法規則都很像,很容易搞混」…可不是嘛!有多少同學從國中畢業後,還記得關係複雜的「關係子句」(relativeclause)、「關係代名詞「」(relative pronoun)、「關係副詞」(relativeadverb)、「限制子句」(restrictive relativeclause)、「非限制子句」(non-restrictive relativeclause)、或是「附屬子句連接詞」(subordinator)到底是什麼東東?但是很可悲的,文法仍是許多大大小小英文考試的重頭戲,一些變態的老師還恨不得把文法書中最細微末節、最容易弄混的文法規則拿出來考倒學生,讓他們在一次次的挫敗中對英文懼怕、厭惡、終至信心全無。不可否認,文法在英文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閱讀」與「寫作」。閱讀時若你不知道一個字的主詞、動詞為何,便很可能會誤判這個句子的原意;寫作時若你不知道一個句子只能有一個主詞、一個主要動詞,則造出來的句子可能不知所云、令人迷惑。但「文法」並不是英文的全部、也不應該是英文的全部。為什麼呢?英文文法何其多,其中的「例外」又更多,真的很令人心生恐懼!我國中、高中時,在老師的教導下,也背了不知多少則文法,但就如同大部分同學一般,對文法仍是懵懵懂懂,一知半解。心裡的不安全感導致我像得了「精神官能症」般,每隔一個月總要把「柯旗化文法」拿出來,花個兩三天從頭到尾研讀一次才能感到心安。但是令人挫敗的是,考試時我還是搞不清楚「老闆的太太」到底是theboss’s wife還是the boss’ wife、還有the numberof後面的動詞到底是「單數」還是「複數」、或者German(德國人)的複數到底是Germans抑或是Germen。上了大學情況更糟,對英文文法更是害怕。那時候在校外結識了幾個外國友人,迫於現實必須用英語與他們交談。剛開始時我因為非常怕講錯話,因此總是結結巴巴,一句話要在腦筋裡轉好幾轉才能擠出來,好不容易講完後,還要緊張兮兮的問他人自己到底有沒有講錯,搞到後來弄得一夥人累得半死。有一天,一個外國朋友終於受不了了:「英文並不是只有文法!妳的發音很好,講話時表情也很生動,就算妳用錯幾個動詞時態或幾個片語,並不會妨礙我們了解妳在講什麼,所以可不可以請妳以後不要太在意文法,畢竟『語言是拿來溝通的,不是拿來陷害別人的』(Languageis for communication, not for setting up your friends.)!」那一刻起,我才恍然大悟自己受文法的毒害有多深。於是我下定決心,再也不要自限於文法的框框,喪失自己表詞達意的機會。我決定找出文法中的幾個超級大項(包括「假設語氣」、「時態」等),將「大原則」搞懂(我會在往後的章節與同學分享這些原則)、不理會繁瑣易混淆的細節,然後根據「大原則」自行造了幾個我自己以為很酷也記得牢的句子,沒事時便反覆背誦。一星期後我把文法書擺到字典旁邊,將之同樣歸類為「工具書」,發誓自己除了在非必要時(例如寫作時為求精確),絕不隨便翻閱,也不將之視為另一本「聖經」。就這樣我每天照與外籍友人打屁,照讀我超愛的YM、Seventeen、TeenPeople(一些充滿明星八卦、服裝、髮型等流行資訊的英文少女雜誌),不背「柯旗化文法」,與英文度過了相安無事的一年。直到有一天,一個同學拿了一個她在英文書裡面看到的長達四十多字的句子來問我,說因為句子太長,搞不懂句子到底在講什麼。我唸了一遍句子,便把整句話的大意告訴她。她嚇了一跳,問我是如何做到的,我說我不知道,只是自然而然就知道。她便指著句中的when,問我到底是「關係代名詞」還是「時間副詞」?某個加了-ing的字到底是「動名詞」還是「現在分詞」?我愣了一下,告訴她我已經很久沒「思索」過這些東西了,實在搞不清「關係代名詞」與「時間副詞」,以及「動名詞」和「現在分詞」的差別,但我因為讀過許多類似結構的句子,自己也常常造相仿的句子,所以很確信這個句子就是這個意思。她瞪著我,搖搖頭,嘟囔了幾句走開了。而我卻興奮得從椅子上跳起來!因為那一刻我發現自己已跳脫文法的窠臼,開始學習「駕馭」它了。幾個星期後,正當自己還沉浸在「勝利」的喜悅,我的腦子裡有一個更大的聲音回響著:英文句子只有一個主要主詞、一個主要動詞,其他的都是廢話!「英文句子只有一個主要主詞、一個主要動詞,其他的都是廢話!」多麼簡單的一句話,卻代表了英文文法最精華的所在。所有的形容詞、副詞、介系詞…等,都是為了那個主詞與動詞而存在!了解了這一點,我豁然開朗,多年來被繁瑣的文法規則桎梏的心靈,從此獲得解放(關於這個重要概念我在第四章會有更清楚的闡釋)。自此而後我開始用一種「宏觀」的角度看待英文,不再執著計較那些小小的文法規則;相反的,在「聽」與「說」上,我全力模仿外國友人講話的模式、專注聆聽與比較(「模仿」在學習語言上是非常重要的一項技巧)。在「閱讀」上,我不再將句子拆得支離破碎,因為這樣會大大打破我閱讀的樂趣。我只要求自己了解大部分的文意,並且可以快速閱讀。因為快速閱讀,我得以看更多的文章,一再加強不同句型在腦海中的印象。等到一旦要「寫作」時,平常閱讀時不知不覺記住的句型,就自然而然在筆間流洩而出。有時候我看到自己寫作時用的字及片語,反而還會嚇一跳,想不出自己到底是從哪裡學來的!寫作結束前,我會針對不太熟悉以及平時較少用的文法細則及片語用等翻閱文法書(此時就是我的文法書派上用場的時候),最後再用我的「一千零一條文法」規則(即「一個英文句子只有一個主要主詞一個主要動詞」)一一做檢視,如此就大功告成了。當然,我「頓悟」的過程只是我個人學習英文多年的一個經驗,這樣的經驗不見得會發生在每一個同學身上,而且我的學習模式也不見得適合每個人。但是我真的很enjoy用英文直接思考、馬上反應,與外籍友人談笑、辯論、甚是吵架的感覺。別忘了,語言的目的真的只是「溝通」而已,試問:你寧可在腦裡反覆思索半天,好不容易才擠出一個文法完全正確的句子,還是願意暫時忘卻文法的束縛,大大方方用你所知的英文書寫或與人流利的交談?不騙你,當你練習英文的機會越來越多,英文程度越來越好時,你會發現自己無論在文法的細節上(比如說「第三人稱現在式動詞加s」)、或是在片語、慣用語等的用字遣詞上,都會不知不覺的進步喔!

迷思五:「學英語就要學標準英語(發音),所以一定要找沒口音的老外學」相信很多同學在看到「迷思五」時都會很疑惑的說:「咦,既然要學口語,就要學得標準道地,向外籍老師學難道不對嗎?」記得兩年多前剛到台科大任教時,所教的前兩堂課是「英語口語訓練」及「英語會話與演講」,都是企管系的學生(不同班級)。在那之前,學校都將這類的課排給外籍老師來上,理由十分明顯。不過因為當初系上面試我時,覺得我的口語不錯,便臨時便決定讓我試試這兩堂課。還記得我第一次走進教室時,同學都非常驚訝,因為教他們學長姐這些課的一直都是外籍老師,他們也理所當然的認為這種課必須由外籍老師來教。本來嘛,光從「發音」這方面來講,一般人都會認為外籍老師一定比本籍老師講得「標準」,再加上「會話」這種東西,又有誰會比外籍老師更適合呢?我當然了解同學的顧慮,也能夠裡體諒他們的「委屈」,於是便想辦法說服他們,我其實絕對是他們的idealteacher.所幸在我用英文自我介紹、以及講了兩個簡單的、超級好笑的英文笑話後(雖然我可以感覺在座的許多同學對我所講的東西似懂非懂,有一些同學甚至臉色僵硬,一副很緊張的樣子),便可以感覺到學生已經喜歡上我,也對我的「英文實力」有信心。我接著便將剛剛所講的東西用中文很簡略的解釋一遍,一面講,就發現很多同學開始點頭,臉上的肌肉逐漸放鬆。我便決定以後上課時中、英文並用,將要講的東西先用英文說一次,如果發現大部分的同學都聽不懂,便換一個方式用英文再說一次,若還是不懂,便用中文解釋。我發現這樣的效果非常好,學生上課時不再緊張兮兮、患得患失。之後每堂課我要學生們分組討論時,雖明知他們有時因為英語能力真的不足,必須小聲用中文彼此討論,但還是會一直鼓勵他們多用英文。他們私下討論時,我也通常只在旁當聽眾,除非他們有問題問我,我不會故意糾正他們的發音或文法。在我不斷的鼓勵下,同學們彼此用中文討論的機會越來越少了,偶爾還會彼此提醒用英文交談。另外,一開始要同學用英文回答問題、演話劇或口頭報告時(我通常採「自願」方式),他們都不太敢發言,一方面怕同學笑,一方面也怕我會不假辭色的糾正他們。當他們發現我通常不直接糾正,而是用暗示的方法(例如,若有同學說:「Igo to the movie last night with my two sister.」我便會說:「Oh, you mean youWENT to the movie last night with your twosisterS!」),他們便變得更有信心,到後來每次我徵求自願者回答問題或上台報告,同學總是爭著舉手。一年後,這兩班的學生不約而同的與我談起他們以往上類似的課的經驗:因為都是外籍老師的課,而許多外籍老師又不會講中文,所以上課時都必須全程用英文。但在同學聽力及口語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很多時候不是聽不懂老師在講什麼,就是回答問題時外籍老師聽不懂他們在說些什麼,因此大家上課時都是戰戰兢兢的。很多時候外籍老師不懂為什麼學生一再犯相同的錯,又或者學生有問題時,比如想知道某些中文要如何「翻譯」成英文時,卻不能問老師(老師不懂中文),因此雙方都很沮喪。本來應該是熱鬧有趣的「說話課」,反而變成安靜的「演講課」(老師講、學生聽)。而我因為中文及英文都很流利,也很了解學生學習上可能遭受的問題(我也是一路這樣學上來的!),所以就某方面而言,反而較能符合對英文不是那麼自信的同學的需要。就在我對企管系學生的優良表現很欣慰時,我自己本系(應用外語系在職班)的幾位學生卻開始有些小小的抱怨。首先說明一下,「在職班」的同學絕大多數白天工作、晚上上課,通常是工作多年後,自覺所學不足,再考入大學的在職人士。因為經過社會的洗禮,在職班的同學多比一般大學生成熟,也較用功,知道自己要什麼,對課程的要求也相對較高。事情發生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在課上常要求學生做即席討論與報告,並要他們私下找同組的同學練習英文對話。有一次一位女同學在我要求大家做小組討論時舉手:「老師,我覺得與同學互相用英文討論的效果不好,因為大家的英語能力都差不多,發音也不如老師好,我們可不可以與老師做練習,或聽錄音帶練習,這樣才可以學到標準發音,英語才會進步?」聽起來蠻有道理的,不是嗎?難怪在座幾位同學聽了也點頭。至於我要同學彼此練習的理由到底是什麼?第一,在台灣,雖然學好英語是共識,但平心而論,整個社會並沒有提供一個有利於學習英文的大環境。在這樣的條件下,有心將英語學好的同學便要自己「創造」環境,而不是「被動」的等待別人提供一個全英語的環境。如果同學能夠與說英語的人士交談,當然最好,但坦白講這樣的機會並非人人都有,而且很多外籍人士並不喜歡台灣人不顧一切、一定要與之用英文交談的心態,認為有被「利用」的嫌疑。況且很多時候,如果同學本身的口語能力不是很好,也可能造成與外籍人士談話「不搭嘎」、甚或產生「溝通失敗」(communicationbreakdown)的情況。另外,藉由電影/錄音帶/DVD/電視/廣播或其他管道增加接觸英文的機會當然很好,但這些東西常有地點、時間的限制,所以對一般同學而言,最好練習英文口語的方式,其實是找一、兩位志同道合、程度差不多的同學,在日常生活中無時無刻用英語交談練習。為什麼呢?因為同學程度差不多,可以互相激勵學習,不會有一方感到無聊,而且同學間如果有一位同學程度稍佳、講出某個較難的字彙或句型,通常已可以激起另一位同學「見賢思齊」的決心,養成良性競爭,若遇到彼此都不知如何表達的英語方式,便可以記下來再請教別人。第二,其實所謂「標準英語」(standard English)或「沒有口音的英語」(accent-lessEnglish),嚴格說起來並不存在,因為就算真有「標準英語」,其本身的「標準」口音亦是一種口音;況且至今為止誰也無法決定到底何人的標準方為「標準」--對台灣人來說,美國人的ABC English(American BroadcastingCompany「美國國家廣播電臺」新聞播報員所說的英語)或許屬於standardEnglish,也是「沒有口音」的英語;但對英國人而言,其BBC English(BritishbroadcastingCorporation「英國國家廣播電臺」新聞播報員所說的英語)才是道地且正確的英語,美國人的英語並非英語(English),而是美語(AmericanEnglish)。反過來說,很多美國人常愛開英國人的玩笑,認為他們有嚴重的「英國腔」(Britishaccent)。就算在美國境內,惡名昭彰的「德州腔」還是令大部分美國人不能忍受。筆者唸博士的所在地--中西部的俄亥俄州(Ohio)--當地的人常自豪於他們的「無腔調英語」,認為這是標準美語的發源地,因此常嘲笑他人的怪腔怪調。另外,特色鮮明的「紐約腔」、「加州腔」等,更證明即便在美國境內,南腔北調的情形依舊十分普遍。我曾在美國南部及西南部待過一段時間,英語口音常不自覺隨當地口音而改變,在經歷惹人厭的德州腔、加州腔,好不容易終於回歸眾人眼中「比較像樣」的中西部腔,回到台灣後卻還曾被一個旅居台灣的法國人指責,說我的英語太「油腔滑調」、帶有濃厚的「愚蠢的美國腔」(stupidAmerican accent)!至於大家常在電影中聽到的Ebonics 或 BlackEnglish(黑人美語),並非只是「鄙俗」、「不合文法」的美語;它形成的背後其實還富含了深刻的歷史、政治、文化因素,可追溯至其祖先數世紀前被販賣至美洲,成為黑奴開始。事實上,至今很多在美國的黑人還刻意保有許多台灣同學聽來「怪腔怪調」的黑人英語,用以突顯他們對自己種族、文化的認同。所以說,如何界定或判斷一個人講的英語是「標準」或「沒有口音」,其實是很困難的事;如果因他人不一樣的口音而去「歧視」別人,那更是萬萬不該,因為,換一個語言來看,如果你因為自己的「標準國語」而去歧視其他講「台灣國語」(例如將「吃飯」說成「粗喚」)的人,別忘了你也可能因為「不標準」的國語而被「對岸」的人歧視喔!最後我要強調的是,在這個已經全球化的時代,身為國際人的你,不可抱持「要學英語發音就要學標準英語發音」的心態,因為不管接不接受,你會發現你要面對的「外國人」將不只是美國人,還有來自世界各地的人。你的客戶可能講著印度腔英文、日本腔英文、法國腔英文…等等,難道你要拒絕與之交談或「要求」他們講你在英語練習錄音帶中聽到的「標準英文」嗎?回到主題。所以說,教英語口語這類的課程並沒有外籍老師優於本國籍老師,或本國籍老師優於外籍老師的差別,真正最適合教口語的老師應該是兼具好的中英文能力,也了解並尊重台灣及英語系國家文化的人。至於要教英文閱讀、寫作、演講、辯論等課程的老師,則更要具備良好的東西方社會、歷史、政治、經濟等知識,因為要深入學習一種語言,對說此種語言文化的了解是絕對必要的!迷思六:「學英語只要把語言本身搞懂就好」在教學生涯裡,我認識很多同學,為了要提升英文能力,每天埋首於字彙表、文法書當中。他們認為只要花功夫苦讀,無論如何應可將英文「練好」。另有一些外文系的學生,雖有不錯的英語能力,卻對英語系國家了解有限,因此面對外籍人士較深入的談話內容時,往往不知如何應付。這些同學都不了解文化與語言的「互依性」(interdependence)及「互連性」(Interconnectedness)。著名的教育學家HenryTrueba曾說過一句很重要的話:「語言是文化的中心;而文化亦是語言的中心」(Languageis the heart of culture and culture is the heart oflanguage.)。因此我可以很肯定的說,一個學語言的人若不能深入了解語言當地國的文化,包括政治型態、社會制度、風俗習慣、經濟活動、歷史等,則這個人無法將此語言學得透徹。為什麼呢?讓我先舉幾個例子。有些同學常用Orientals形容自己東方人的身分,殊不知這個字其實含有很深的對東方人及亞洲人的歧視(此字應翻成「東夷」而非「東方人」)。其他歧視亞洲人的字還很多,包括歧視中國人的Chinamen(但我還是常聽到不知情的同學使用此字)及Chinks、歧視日本人的Japs或Nips、歧視菲律賓人的Flips、歧視韓國人的Gooks等等。另外,美國的黑人可以彼此間暱稱Nigger,但若聽到其他族裔的人如此叫他們,便會火冒三丈。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美國政府當初為了彌補前人對黑人的不平等待遇,將黑人重新定名為AfricanAmerican,但卻也引起許多在美國擁有獨立自主生活的黑人不滿;一方面他們雖承認祖先來自非洲大陸,另一方面也想表明自己在經過多世代的努力後,已在美國擁有自由民主且富裕的生活,與現在仍在非洲,飽受饑荒、戰爭、疾病、文盲所苦的非洲人不同,因此對AfricanAmerican這個稱號認同不高。1960年代左右人權運動(civil rightsmovement)萌芽後,一些黑人提出Black isbeautiful的口號,現在很多黑人還寧可你稱呼他Blacks而非African American呢!還有就是美洲大陸的原住民Indians(印地安人)。從西元1792年起,美國人在每年十月十二日或十月的第二個星期一都會慶祝「哥倫布日」(ColumbusDay),用以紀念義大利航海家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哥倫布這位「偉大的航海家」的形象也一直深植許多人心中。然而根據歷史記載,當年哥倫布與隨從的歐洲人到達美洲,對心目中「茹毛飲血」、沒有知識文化的印地安「土著」,其實犯了下許多令人髮指的罪行;放狗撕咬原住民、強迫他們替白人掏金、達不到要求就殺戮等等慘絕人寰的事情層出不窮。對當時的歐洲人而言,他們的確「發現」(discover)美洲大陸,但對當時在美洲大陸居住已久的「原住民」--美國印地安人而言,他們原本居住的地方並不是被「發現」(discovered),而是被「佔據」(occupied)或「征服」(conquered)了。由此可知,一件事情的真相時常因為背後的政治、歷史、權力關係…等因素而被扭曲,唯有對事事抱持開放的態度、培養預期複雜事物的能力、並時刻檢視自己知識建構的過程,才能用多元的角度去解讀事件,釐清事實的真相。在美國,這幾年已開始有原住民對「哥倫布發現新大陸」(Columbus discoveredAmerica.)這句話感到不滿,紛紛要求政府在媒體及教科書等處做修正,還原歷史真相。在一些志士仁人的奔走下,美國政府雖作了某種程度的努力,但在許多美國人心中,一提到印地安人,腦中還是不免浮現那滿臉紋彩、野蠻又落後的形象,這可以從許多球隊喜歡用與印地安人相關的名稱(如Redskins)或影像(如滿頭羽毛、手持矛箭)來當作隊名或隊呼看出,另外,有關印地安人的俚語或字彙也有許多帶有負面之意。讓我們看看下面這則漫畫:美國官員(手指墨西哥裔非法移民):「是到了該把美國從非法移民手中搶回來的時候了!」地安原住民(對美國官員):「我會幫你打包。」我相信這則漫畫裡的英文字你都認得,句意也能明白,但如果你不知道美國原住民與白人的那一段恩怨情仇,甚或現今美國對越來越多的中南美洲裔非法移民大傷腦筋的情況,就不能了解這則漫畫的含意了!接下來讓我們看點輕鬆的:當同學乍聽到She is the chair of theDepartment.可能會搞不懂為什麼「人」會與「椅子」扯上關係?但若你知道chair這個字是從chairman演變到chairperson、再演變到chair、而現在又有趨勢回到chairperson後,你就會恍然大悟了。原來英語是個很「大男人主義」的語言,「商人」叫businessman、「營業員」叫salesman、「風雲人物」是Manof the Year、連「人類」都叫做mankind,完全將我們偉大的女性排除在外。在女性意識抬頭後,許多人紛紛要求將女性包含在語言中。於是女的businessman變成businesswoman,女的salesman變成saleswoman,女的Manof the Year變成Woman of the Year,mankind變成humankind或humanbeings。女權意識高漲的人甚至不爽history,認為這個字是his與story的結合,而硬要將「歷史」這個字改成hertory!但過了一段時間後,人們又覺得這樣區分很是麻煩,乾脆創造一些「中性字」,免去爭議。因此businessman或businesswoman又統一變成businessprofessional,salesman及saleswoman統一變成salesperson,Man of the Year及Womanof the Year統一變成Person of theYear,而像chairman或chairwoman則省略成chair。但一段時間後又有人覺得像chair這樣的字實在矯枉過正,聽起來既滑稽又彆扭,因此近年來又改回chairperson。(註: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中文」其實是一個很「大男人主義」的語言,我們光看「造字」就知道了:幾乎80%有「女」字旁的中文字,都帶有不好的意思!如:「姦」、「奸」、「妒」、「妖」、「嫌」、「婪」等。其實不只是單字、連許多成語、慣用語,例如「婆婆媽媽」、「娘娘腔」、「婦人之仁」、「婦人之見」等,都充滿對偉大女性的輕視!)好,現在請問各位同學,「警察」、「國會議員」、「郵差」的英文是什麼呢?別忘了要「女男平等」喔!以前 現在 中文policeman police officer 警察man-made synthetic; artificial; manufactured 人工的(非天然的)foreman supervisor 工頭、領班mailman mail carrier 郵差congressman congressional representative 國會議員另外要注意的是,寫文章時,以往指稱「人」時,用的都是「男性」的he、his,例如:Everyoneshould love his parents.(凡人應愛其父母)、Man is his own worstenemy.(人是自己最大的敵人)、The folly of one man is the fortune ofanother.(一人之愚癡乃他人之福氣)等等,但男女平權的概念興盛後,我們一旦提到「人」時,就必須「男」、「女」皆用,因此很多時候你會看到一篇文章中出現許多下列的寫法:heor she、his or her、him or her、s/he或his/her,例如說,Everyone should love hisor her parents.、He or she who loves animals istrustworthy.(愛動物者值得他人信賴)…老實說,這種寫法還挺煩人的!因此後來就有人提出來,遇到這種情形時,能用「複數」的人稱就用複數,因為「一個字」的they、their或theirs總比「兩個字」的heor she及his orher來的簡單省事!如果不能改成複數,則要找一些「中性」的字,如person、humanbeings來代替。因此上面舉的那些例子,最好是改寫成下面這些句子:1. Everyone should love his or her parents.改為People should love theirparents.2. Man is his own worst enemy.改為Human beings are their own worst enemy.3. The folly of one man is the fortune of another.改為The folly of one personis the fortune of another.4. He or she who loves animals is trustworthy.改為People who love animals aretrustworthy.由此可知,語言的演變與當時的社會制度、權力結構等有極深的關聯,英語若要學得透徹,對英語系國家深入的了解是必須的。另外,在美國,許多自由派(Liberals)或改革解放派的人士十分重視人道關懷及少數民族或弱勢團體的權益,主張在言語行為上須避免對弱勢族群流露偏見,特別是在種族、性別、性別傾向、或生態等議題上。這些自由派及改革解放派的人士因此很看不慣一些「保守派」(Conservatives)在指涉社會上較弱勢的人士時所流露的輕蔑與不尊重,批評這些人講話通常「政治不正確」(politicallyincorrect),並強力主張大家要無時無刻使用「政治正確」的用語。一時之間在有心人的倡議下,許多以往慣用的詞彙只要被扣以帶有「政治不正確」的帽子,便會引來眾人韃罰。這幾年來許多美國人為了要確保politicallycorrect(政治正確;意指用詞遣字時小心翼翼,務求不歧視任何社會上「較不幸運」的人士),紛紛改變以往對社會上弱勢族群的稱呼。例如將以往通稱外國人的alien(其實這個字也是「外星人」的意思)改成expatriate,將聽起來不事生產的housewife(家庭主婦)改為較好聽的homemaker,將janitor(工友)改成很專業的sanitationengineer(公共衛生技師),甚至將dish washer(洗碗工)美稱為utensilsanitizer(餐具消毒者)。這些年來,一些美國人為了顯示自己擁護politicallycorrect的決心,還喜歡將字造的很長,或在字尾加上-challenged。例如,說一個人「弱智」(Heis retarded.)是很無理的,必須說這個人「智力上受到挑戰」(He ismentally-challenged.);同樣的,稱人家「矮子」(He isshort.)很過分,要說「這個人在垂直高度上受到挑戰」(He isvertically-challenged.),當然,照這種標準批評一個人很醜(He isugly.)是很傷人的,必須說He is aesthetically challenged.現在科技發達,但連要罵一個人是「電腦白痴」,都要說He is technologicallychallenged.你說誇不誇張?(註:英文就像中文一樣,是與時俱進、隨時空社改變而改變的。在台灣,我們不也就將帶有歧視意味的「山地人」及「殘廢」,改正成「原住民」及「殘障者」或「身障者」?)不過近年來也有人批評,若要事事做到politicallycorrect,那幾乎有一半的英文字都可以找出問題了!讓我們來看看下面這三個字的「演化」過程。你是不是覺得有些可笑呢?所以近年來當人們用到“politicallycorrect”這個字時,很多時候反而是嘲笑那些處處怕得罪人,專愛講「外交辭令」,卻搞得自己「裡外不是人」的人或政策了。以前 80年代 90年代deaf(耳聾) hearing impaired aurally challengedblind (眼盲) sight impaired visually challengedfat(肥胖) big boned alternative body image學語言也學文化的好處,除了可以減少用錯字、冒犯別人外,最大的好處是可以聽得懂許多帶有文化意涵的笑話及雙關語。當你的同學還在一旁不知所以時,你可能早已哈哈大笑了!比如說,有一個取笑美國人的笑話是這樣的:“What do you call a person who speaks two languages?”“Bi-lingual.”“What do you call a person who speaks three languages?”“Tri-lingual.”“What do you call a person who speaks multiple languages?”“Multi-lingual.”“Then what do you call a person who speaks only ONE language?”“American!”「你怎麼稱呼說兩種語言的人?」「雙語者。」「你怎麼稱呼說三種語言的人?」「三語者。」「你怎麼稱呼說多種語言的人?」「多語者。」「那你怎麼稱呼只說一種語言的人?」「美國人!」原來美國人常被當作自大民族的代表,許多美國人也確實以為美國本土就是全世界。了解美國人那種「我是宇宙的中心」、「全世界的人都講英語」的心態,也就能了解這個笑話了。另一個與民俗風情有關的笑話是這樣的:The United Nations once conducted an international survey asking the followingquestion: “Please express your personal opinion regarding the issue of ‘foodshortages’ taking place in other countries.”The survey turned out to be inconclusive. Why?Because people in Africa don’t know what “food” is;People in Western Europe don’t know what “shortages” are;People in Eastern Europe don’t know what “personal opinion” is;People in South America don’t know what “Please” is;And, People in the United States don’t know what “other countries” are!!!聯合國有一次做了一個全球性的問卷調查,問了以下的問題:「請針對發生在其他國家的『食物短缺』議題,發表你個人的意見。」這個問卷調查結果大失敗,為什麼?因為:非洲的人不知「食物」為何物;西歐的人不知「短缺」為何物;東歐的人不知「個人意見」為何物;南美洲的人不知「請」為何物;而美國人不知「其他國家」為何物!哈哈,你看懂這則笑話嗎?嘿,你有沒有發現:要能在看到這笑話時會心一笑,所要懂的文化知識還不少呢!要注意的是,大部分的人,不管你承不承認,都會或多或少對其他種族或民族產生不同程度的stereotype(刻板印象)、甚至是prejudice(偏見)。其實,stereotype很多時候是真的,也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其他不同於自己的民族的特性,但是如果你認為「所有的」西歐人都很有錢、「所有的」非洲人都很窮、「所有的」東歐人都還在Communism「共產主義」的暴政下噤若寒蟬、或者「所有的」南美人都很粗魯,講話不說「請」字,那就會演變成prejudice了!不過老實說,這笑話最後面嘲笑「美國人」唯我獨尊、目中無人,這點倒是蠻貼切的,不信你看看現任總統小布希的那德行就知道了!前一陣子英國某報紙刊出一個標題:Harry thePotter!許多人不了解它的意思,以為和暢銷小說及電影「哈利波特」有關,結果一唸下去完全不是這回事!因為HarryPotter就HarryPotter,中間是沒有冠詞the的。但這標題為什麼中間要加個冠詞呢?原來這裡的Harry是英國威廉王子的弟弟「哈利王子」(PrinceHarry),因為吸食毒品而被媒體嘲笑。這裡的pot不是你家廚房裡常見到的那個「鍋」或「盆」,而是「吸毒」時用來裝毒品的那個「壺」或「瓶」,從這個容器引申而來,smokepot就是「吸毒」的意思。Pot加上「人」的結尾-er,便成了potter「吸毒者」。所以整個標題就是Harry--thepotter:「哈利王子--這個吸毒者」的意思!!嘿,你有沒有發現:要能在看到這標題時會心一笑,所要懂的文化知識還不少呢! 迷思七:「一個人如果沒有從小學英語,以後就算再如何努力,英文能力都不可能太好」台灣坊間的兒童美語補習班在招攬生意時,都會打出「不要讓你的孩子輸在起跑點」之類的口號,文宣中也常出現類似「迷思七」這樣的文字,彷彿在恐嚇最捨得花錢在小孩身上的台灣父母:如果你不盡早讓你的小孩補英文,他就會「前途無亮」,一輩子毀在你手裡!難怪在經濟不景氣、百業蕭條的今天,兒童美語補習班、雙語/全美語幼稚園仍欣欣向榮,大賺其錢。可是,兒童美語在台灣興盛了十多年,這些從三歲就開始學美語的小朋友,到底是不是個個都如補習班所說的,成為美語小天才?(不記得是哪個美語補習班的廣告了…那些出現在電視機上、搖頭晃腦如鸚鵡學舌般,說著一口含含糊糊英語的小朋友,常讓我看得搖頭嘆息。)而那些當年被父母抓去南陽街英語補習班補得天昏地暗的青少年,現在是不是個個英文聒聒叫呢?從這些學生在國中、高中、甚至是大學的表現來看,似乎並沒有任何特出之處、有時甚至令人失望,近年來相較於其他亞洲及非英語系國家,台灣學生的托福(TOEFL)成績也一年不如一年。那麼,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心態,逼得那麼多的家長不顧一切也要剝奪孩子的童年,將他們送進美語的牢籠呢?根據國外許多學者的研究,在孩子小時候進行雙語教育(bilingualeducation)雖然很好,但小孩子母語的發展遠比第二外語重要,因為小孩在學第二外語時,之前在母語中所學得的概念可以大大幫助他們有效的轉換為第二外語中相對應的概念;而且孩子就學後,根據母語所建立的智識及課業發展,也可以當作學習第二外語的重要基礎。另有一些研究指出,小孩母語發展的程度是其第二外語發展的重要指標,亦即如果母語程度較高,通常第二外語的成績也會較好。因此我強烈建議父母在一昧要求孩子學英語的同時,千萬不要輕忽他們母語的發展,不然很可能像一些台灣小朋友一樣,兩種語言都講得「半調子」,進而造成自尊心的低落。老實說,要小孩子越早學英語越好的想法或說法,在國內或國外都沒有學理依據。而且台灣的一些研究也顯示,小孩子如果在幼稚園學英語、但進入小學後沒有繼續學的話,英文程度將只停留在原先的程度,甚至退步。再者,台灣所謂的雙語幼稚園,絕大多數只是聘請會講美語、不懂兒童學習理論的教師帶領學童成天唱唱跳跳、玩遊戲。這些活動對於孩童全面美語能力的提升並沒有多大的幫助。如果孩童本身的智能還在剛發展的階段,認知架構發展很有限,在這個階段學美語,充其量只是將孩子教育成一隻隻學話的鸚鵡。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在美語補習班很久的小朋友,會說出發音極漂亮、乍聽之下很不錯的簡單句子,但如果要稍微深入與之交談,他們就會完全無法應對。同樣的,這些小朋友平時欠缺讀、寫英文的機會,一旦進入中學,面對除了「會話式英文」(conversationalEnglish)以外的國中「課業英文」(academicEnglish)、便會出現成績一下子倒退許多的情形。「儘早學英語」這個迷思其實也讓許多過了「青春期」的人得到一個好藉口:「反正我如果沒有從小學好英語,以後就算再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把英文學好,乾脆放棄算了!」但是過了一定年紀的人,真的就再也學不會英語嗎?非也!根據第二語學習理論,「大人」與「小孩」在學習第二語時,有以下的差別:第一,小孩因為發聲器官尚未發展成熟,故較有可塑性,通常經過教導後能夠發出母語之外的音;相對的,大人因已過青春期,發聲器官發展成熟,很難再做改變(例如一個人的母語若無捲舌音,碰到第二語的捲舌音,舌頭便很難捲起發音。這是為什麼英語的r對日本人來說通常很難,而th的音對台灣學生來說也是困難重重)。這也是為什麼如果小孩子在青春期學會第二語的發音,將來可以講出如「母語」般發音的第二語,而成年人儘管可能在文法及字彙上的程度超越小孩,卻很難講出母語般的第二語。第二,小孩子因為通常比較不怕犯錯,因此較勇於練習第二外語。這種特性會幫助他們進步神速;反之,大人因有較強的「自我」(ego),也較敏感故,無形中也減低許多練習的機會。第三,成人雖然在發音上比不過孩童,但因為有高於孩童的智能、分析、思辨能力,以及良好的母語認知,因此對於需要較高「思考層次」的外語活動(如寫作、閱讀、文法結構、辯論等)有較好的掌控。另外,憑著良好的學習策略,一個成年人就算很晚才接觸第二語,也可以憑藉其心智的成熟度以及努力不懈的精神,將第二語學到臻至完美的境界(除了「發音」),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說,學好英文永遠不嫌晚。親愛的你還在等什麼呢! by Prof Wen-Jiun R Huang

metacognition

如何使用後設認知策略學習英文
一. 前言
後設認知(metacognition)根據Ormrod(1999)的定義為人們管理其學習行為和認知過程以增進學習成效的知識。若作一簡單的譬喻,後設認知可視為個人學習過程中的「教練」或「管理者」(Schoenfeld, 1985),以引導學習者在學習行為上吸收資訊並反思其學習成效。而在學習過程中使用與後設設知有關的策略即可稱之為後設認知策略 (metacognitive strategies ),是學生賴以處理習得資訊與檢視自己學習成效的一種學習策略。實證研究指出後設認知策略愈嫻熟的學生往往在校的學習成就也就愈高,但可惜的是大部份的學習者並不知道如何有效使用後設認知來提升其學習效果(Mayer, 1996),部份原因可能出自於傳統的教育方式並未特別鼓勵學生如何主動學習。
對在台灣學習英語的莘莘學子而言,後設認知的學習策略尤其重要,因為台灣缺乏良好的英語環境,學生接觸英語的質與量都有嚴重不足的現象,絕大部份的英語學習都還是依賴老師的教導。可是英語老師不可能時時照顧到學生的學習需求,尤其在課堂之外更是鞭長莫及,可能的解決之道就是教導學生如何去學英語,幫助他們發展出有效的後設認知英語學習策略,使他們成為自動自發、為自己的學習行為負責的學習者,即使是在課堂外也能有效地學習英語。本短文即旨在探討後設認知策略與英語學習間的關係,並指出主要的幾個後設認知策略如計劃 (planning)、監督(monitoring)和評估 (evaluating)能如何有效幫助學生學習英語。
二. 後設認知與英語學習
Flavell (1979)認為後設認知在語言的認知活動上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在進行強調思考性和正確性的學習行為、或從事一項新的學習活動、或完成某種經常犯錯的學習目標時,後設認知將不自覺地影響到學習者的認知學習。其他研究者也提出後設認知能增進學生的閱讀學習成果 (Baker and Brown, 1984)、能幫助學習者記憶語言學習內容 (Nickerson et al., 1985)、以及能有助學生理解寫作文本 (Schommer, 1990)。
更進一步而言,Wenden (1998)表示後設設知影響學習行為最重要的層面是在學習者的自我管理 (self-regulation)上,也就是學習者的自我計劃、監督、和評估。另外Dickinson (1987) 和Holec (1981) 也皆指出自發性的語言學習 (self-directed language learning) 是由計劃、監督、和評估三種策略所組成。以下將就這三種主要後設設知策略逐一說明。
三. 三大主要的後設設知策略
後設認知策略主要包括計劃、監督、和評估三種策略
1. 計劃策略:
Oxford (1990)將計劃策略細分為六項策略: (1) 瞭解語言學習的機制、(2) 安排學習時間和學習環境、(3) 設定長期和短期的學習目標、(4)找出每項學習行為的目的、(5)計劃每項學習行為、以及(6)創造學習的機會。學生在英語學習上首先必須要設立個人的學習目標,這些目標可能是結交外國友人、增進對異國文化的瞭解、加強個人未來在職場上的競爭力、於聯考中得高分、或只是為了應付必修的學分以求得學位等。不同的目標需要付出不同的心力和使用不同的學習方式以達到所需的英語技能。例如學生的英語學習若只是強調閱讀和文法的綀習,那他遇到外國人時可能就只有目瞪口呆、難以暢所欲言。因此擬定學習目標可以幫助學生發展更明確的學習方向,並方便他們檢視自己的學習成果。
學生設定短期的例如每週或每日的學習目標也有相當助益,他們可因而更有效地管理時間以及建立良好的讀書習慣。然而,學生的學習目標應當計劃在合理的範圍內,他們應該瞭解到在台灣英語是種外語的環境中,要達到和外國人一樣流利的程度是極為困難的事,所以千萬不要為自己訂下不切實際的目標,以免無法達成理想時反而大失所望。
2. 監督策略:
Flavell (1981)認為監督包括學習者留意或記錄自己的學習過程,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來解決干擾學習的困難。自我監督可以在學習者心中產生一種內在回饋 (internal feedback)的機制,讓學習者意識到自己目前的學習過程是否符合原先預期的目標,進而決定是否需要修正自己的學習行為、或者甚至重新設立學習目標。
因此學生在英語學習過程中,他們應定期反思自己的學習情況,例如在學英語文法時,他們可以檢視何種練習最能幫助他們記住這些規則。學生也可以特別注意自己和其他同學學習英語比較有效的方法是什麼。另一個例子是讓學生找出自己和其他同學常犯的英語錯誤,然後將這些錯誤記錄下來,供以後參考複習之用,以避免再犯相同的錯誤。同時學生也應該在說、聽、讀、寫各種的語言技能上嘗試使用不同的學習策略,找出最有效的學習模式,俾便持續使用有效的學習策略,並修正收效不佳的策略,以早日達到自己設定的學習目標。
3. 評估策略:
當學生逐步發展其英語技能,他們也需要評估最後努力所學的結果是否合於所需,若尚且不如人意,就該找出解決之道。譬如當學生完成一個英語的口語活動,他們應該自我評估個人瞭解這段會話的程度、自己的語言表達、和他們在對話中所使用的策略是否有效。自我評估完後,學生也可以請教老師、同學、或是和自己對話的外國人,請他們對你的英語表現作評論。事實上,別人給你的意見可以提供一些有效的策略,學生應該虛心接受以改進自己學習英語的能力。另方面,老師也可以鼓勵學生寫英語學習的日記或週記,學生藉此可以定期地反思他們英語學習的歷程以及策略的使用。
四. 結語
簡言之,後設認知可以幫助學習者在學習的初期就先訂定好學習計劃;接著依循計劃來監督學習的過程,覺察自己學習上的進展和困難,並作出解決困難的對策;最後在學習行為完成後再評估學習成果。
英文老師不能簡單地預設,只要他們在課堂認真授課,學生就會充滿學習動機地把英文吸收內化,達到學習成效,其實老師還要進一步教導學生如何去學英文。Wenden (1998)建議老師可以透過訪談調查學生的外語學習信念 (learning beliefs),進而瞭解他們學習上的後設認知。而以上所述的後設認知學習策略就能幫助學生成為主動的參與學習者(active participant in their own learning),而非被動的接受教導者 (passive recipients of spoon-fed instruction)。英文老師應該鼓勵同學掌握自己的學習歷程,成為自主自發 (self-directed and autonomous )的學習者。台灣的學子長期來都相當依賴老師的教導和監督,可是老師畢竟無法就近照顧每位同學的英語需求,反而是在課堂外大量主動的英語學習才是同學可以獲得最終成效的主要因素。
作者:國立交通大學語言教學與研究中心、語言與文化研究所助理教授 ---廖柏森

Tolerance of Ambiguity

英語教學與學生忍受不確定及猜測策略之相關性聯考正式走入歷史,
使得長久以來以聯考為導向的英語教學方式逐漸鬆綁,
也為英語教學的改革露出一線曙光。然而在移開聯考這塊大石頭之後,
仍有許多影響英語教學的小石頭,例如英語教學理念及方式、評量方式、教材使用等均會影響學生對學習語言的認知、動機、興趣、態度、學習方式及學習策略。今日制式教育大環境影響下,各科目的教學,外加補習班教學,深深影響甚至塑造了學生的學習英語方式及策略,一旦定型,到了大學要打破既有學習模式則難上加難。過去英語教學方式影響學生學習策略最大就是在忍受不確定的程度(Tolerance ofAmbiguity)及猜測能力這二方面。容忍不確定與猜測其實是一體的兩面,能夠容忍不確定就會運用猜測的能力。這兩方面也是聽力、會話及閱讀策略中最重要的技巧。成為一個好的猜測者,一直是成功語言學習者的必備條件(Rubin,1975),不必聽懂、看懂每一個字,只要藉關鍵字或大意,運用猜測策略。由於升學導向教學,大部分注重讀寫的訓練,有關閱讀策略的研究也不少,但是對如何協助學生利用聽、說策略去達到溝通的目的,較缺乏探討。通常影響聽及說的因素廣泛,包括有:焦慮不安的情緒、害怕緊張自己聽不懂、高度期望自己能聽懂每個字。缺乏對真實英文聽力速度的訓練,包括電視、電影等快速英文,難以招架。聽力主題及背景知識缺乏,不能涵蓋運動、科學、商業、時事、醫學等。文法的干預、繁瑣的文法規則使思考緩慢,尤其單複數與時態變化、過度憂慮因文法訛誤而導致對方不解,不斷在思考譯成中文的同義語。量的方面也是一大問題,平常聽到的英文(listeninginput)是少之又少。有些學生雖然所背英文單字有限與外國人面對面談笑風生,對答如流;但有些學生,滿腹文法單字,面對外國人時,卻無法派上用場,顯得手足無措、詞不達意;甚至連想維持與外國人五分鐘的簡短談話都覺得吃力、充滿挫折感。遇到這種情況,沉默、傻笑、結巴跟僵硬,是一般的反應。其中差異在於前者能彈性運用聽力及溝通策略,後者一旦聽不懂即無法繼續下去。但如果能針對以上種種因素,提供學生一些聽及說的策略,訓練臨場的即時反應。使他們明白如何在有限的英文能力之下,仍能運用一些策略繼續溝通,減低他們在面對真實情況時  的焦慮。Rost(1996)也強調溝通策略指的是一種真實情況,面對面即時的答話技巧。所以重點是在現場,“立即”、“答話”、“反應”解決談不下去的窘境,和延續會話的內容。給學生正確的觀念,彈性運用策略,可增加學生與外國人交談的應變技巧。在閱讀方面,長久以來,一般解析式教學方式是和鼓勵猜測與容忍不確定的教學方式是背道而馳的。由於傳統過度分析英文,絲毫沒有猜測的餘地。使得學習精力集中在專研文法、拼字正確,一篇文章被肢解得支離破碎,只剩下單獨的片語、單字及文法的解說。學生不但依然常翻字典,而且也依賴老師分析,一字一句講解讀本,力求一字一句的完全理解,也就是英文翻譯成中文的策略,缺乏掌握文章重點及其他的的閱讀訓練,以致學生見樹不見林。此外太重視“精讀”的結果,會導致忽略“泛讀”的重要性。由於時間過分花費在精讀方面,以致甚少涉獵課外讀物;而美國兒童、青少年時代大量閱讀有趣、適合其年齡層的故事書(readers),台灣學生卻跳過這個訓練語法流利、用字正確的階段,直接進入大學,研讀學科英文,以致造成一個極大的鴻溝。閱讀策略訓練包括閱讀者必須運用預知、猜測、確認、推敲、推論等認知策略,其實也是和聽、說策略是相通的。在閱讀過程中,閱讀者使用猜測策略質疑字彙、詞彙、語句意。但根據紀鳳鳴研究(1997:25),“台灣不良閱讀者常只是對字彙或詞彙質疑,很少對句意或文意提出質疑。而在質疑的過程中,他們很少猜測,即使是使用猜測策略,也不過將質疑的該字或該詞,試圖藉用中文翻譯英文的方式以求了解該字或該詞……對理解力極難產生相當影響力”。如何幫助學生不只是猜猜字或猜猜詞,而是運用猜測、推敲、推論策略,似乎是聽、說、讀共同的教學目標。然而追根究底,在同樣制式教育體系之下成長的教師,其本身對英語教學的認知往往取決於以前受教的方式。一般教師通常照自己學英文的方式來教,以往老師怎樣教他,現在依樣畫葫蘆。例如脫離上下文(context)的英文單字學習、冗長文法解說、記憶性英文測驗、沈悶上課氣氛、權威式糾正錯誤,均導致學生被動、沈默的學習方式,以及後來學習的策略。教師的角色一直是英語知識的灌輸者,缺乏輔助引導(facilitate)學生的學習方式。根據謝中能(2001:15)十數年的英語教學經驗中,所得的觀察是“學生在閱讀及會話時並不喜歡忍受不清楚的地方,遑論以積極方式克服其無法理解或表達之處。他班上的學生表示,他們在國、高中時代,英文老師就是要求他們,對課文上的每一個生字、片語都要查字典,了解其確切的中文意思,然後再背起來”。學生被灌輸學好英文必須多背單字、文法、句型的觀念,再加上發音標準,才能提高英文程度。容忍不確定的程度及猜測的能力容忍不確定的程度在心理學上即是屬於人格特質或個性的一部份,在外語學習上,也被認為是屬於學習方式的一種,兩者之間其實是息息相關,很難劃清界限。Rudner(1962:29)給不能忍受模糊不清的能力下的定義是:“一個人會將不確定情況,看成是威脅、壓力來源的傾向”。Norton (1975: 608)則認為是:“將所接收任何模糊不完整、片段、多重的、可能性的、缺乏組織、不確定的、不連續、相反的、矛盾的、不清楚語意的信息,都認為是可能或實際造成心理不舒服或威脅感的傾向”。以個性上來說,容忍度高的人(大而化之型),對凡事精準度要求不高,不會因聽不懂、看不明白而感到不安,會話時也不會因無法流暢地表達自己而輕易放棄或迴避話題。相反地,他會靠直覺、猜測、推演、暗示等線索來解決問題。容忍度低的人(深思熟慮型)也可說是完美主義者,小心翼翼、自我要求高,不允許自己犯錯,在乎別人看法,達不到標準則自信心減低。Ely(1989)研究容忍不確定感能力和學習策略的關係時,發展出一套能夠幫助瞭解學生容忍/不能容忍的量表。他在研究學習西班牙文的大學生之中發現,容忍不確定感能力高的學生,通常有以下特點:1. 不介意所說出的是否正確。2. 聽的時候不注重文法和單字。3. 聽的時候不試著去了解每一個單字。4. 閱讀的時候,不注重單獨的生字。5. 閱讀的時候,注重大意掌握,由上下文猜測字義。容忍不確定感低的學生,特點如下:1. 寫作時會仔細考慮文法。2. 開口前會預先想好如何說。3. 閱讀時會立刻查不懂的單字。4. 常問老師該如何用正確的字來說。兩者個性對學習語言均有正、負的效果,並非哪一種特別有利學習語言,容忍度高的人也是Brown(1987)所談的“馬馬虎虎”型(wishy-washy),有可能太隨性,不能有效地吸收語言繁雜的文法規則,只是片段的語句(chunks)。由於缺乏對語言的敏感度,早期形成的不正確發音、文法、單字會造成以後化石(fossilization)現象,或洋涇濱英語;相反地,容忍性低的人,仔細,自我訓練強,內在要求度高。針對個性,給予不同的學習策略訓練,以加強彌補學習者所欠缺的一部份。例如:鼓勵容忍度低的學生,抓住聽、說、讀的重點而非細節,使用猜測的能力。勇於嘗試,不要太依賴字典或文法的講解。對容忍度高的學生,早期加強正確度及基本能力的訓練,如文法、句型結構、拼音打好基礎,增加自我糾正及自我檢視的機會。肆、其他情意範疇的因素根據研究,影響學習策略使用的因素極為廣泛(Oxford,1990;1993),除了教學方式外,還包括年齡、動機、性別、學習環境、學習經驗、態度、教科書、個性因素及種種情意範疇的因素。其中個性或人格因素是影響英文學習的關鍵之一。由成功的語言學習者身上可以找出一些特質或策略,有利於教師們加強對學生策略的教導及訓練。Ely(1989)認為人格特質和語言學習策略互為影響,唯有對學習語言特殊情況下的表現(situation-specific)更加瞭解,找出促進或阻礙語言學習的行為,才能使學生成為更好的學習者。常見許多初往國外的小留學生,因語言能力問題,不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顯出笨拙、無能,懷疑起自己的能力,輕者在個性上有極大轉變,從活潑開朗,變得內向、自閉、畏縮、缺乏信心。嚴重者被誤視為有學習障礙。所幸,大部分小留學生在數理方面的天份,以及在學校出色的表現,替他們漸漸找回失去的信心。個性因素(Brown,1987)包括幾大項:例如自尊心、自信心、防衛心、冒險心、焦慮心、同理心、內向外向性格等。傳統英文教學的方式,對台灣學生學習策略,甚至個性影響最大的就是冒險心、防衛心、自信心。語言和個性有極大的相互關係。Guiora(1972)提到每個人均有一“語言自我”(languageego),即是一個人對自我的保護及防衛心理,這和年齡有極大關係。在孩童時代,學習新的語言並不會對自我或自尊心造成威脅,然而隨著年齡成長,本能的防範反應是出於保護自己內在的自尊、不願在人前出醜,不喜歡在嘗試學習語言中,因不斷犯錯而顯露出脆弱及能力不足的一面。孩童因還不知道錯誤在哪裡,因而勇於開口說;一但學習許多文法規則後,就會變得畏縮、膽怯,害怕被人識破文法或句型上的錯誤,或想逃避說不出口的尷尬。一再失去開口說英文的動機,就會導致惡性循環,以致完全失去學習興趣。這也該是男性語言能力遠不如女性的原因之,因男性的自尊心、防衛心及自我意識均高於女性,“語言自我”一部份是比較經不起別人一再糾正,甚至嘲笑等。英語教學如果一直傾向過度糾正錯誤,就會容易導致自衛式學習,缺乏冒險心。具冒險心早已被公認為是一個好的語言學習者的必要條件(Rubin,1975);愈能容忍不確定感的人,愈願意冒險和改變(McLain,1993)。具冒險心的人喜歡嘗試使用新字或句型,即使不確定是完全正確也不在乎。喜好新奇及不斷創新也是學習語言成功一大因素,對種種新的用法充滿躍躍欲試的精神,能馬上使用剛學到的字或句型。勇於冒險、不怕犯錯的人,不在乎別人眼光及想法。外向、開朗的個性總是勇於嘗試,更抓住每一個開口練習的機會。不怕被拒絕,能坦然輕鬆地面對自己的錯誤或是口語上詞不達意的窘境,所以口語能力強,自信心也跟著增加。相反地,根據Ely(1986)對冒險心的量表,顯示缺乏冒險心的人有下列的特點:1.不喜歡嘗試用英文表達複雜的意思。2.不願意在班上試用一個困難的句子。3.喜歡等到確定如何使用時才會去用一個英文句子。4.在班上開口前會先對著自己,把句子默念一遍。5.寧願小心使用簡單的句型,而不願冒用錯句子的的風險。冒險心不佳的人,是一個完美主義者,要求自己所用的句子完全精確無誤,求好心切,不能容忍自己犯下任何錯誤,所以也不輕易嘗試使用新學的語言。缺乏冒險心也和老師教學有極大的關係,過於嚴格要求的結果,使得學生喪失了對於使用語言的冒險心理。時時糾正學生錯誤,缺乏鼓勵思路自由、流暢的訓練,導致學生充滿害怕犯錯的焦慮心態,嚴重影響學習動機和信心。有自信心的人,忍受不確定感能力高,不會因為聽不懂、或說不出,而信心受到動搖;自信心弱的人,自然緊張焦慮增加,加上自尊心及自我意識強,變得小心翼翼,不敢輕易犯錯,通常會因一昧表現不甚滿意;不是陷入自責之中,就是耿耿於懷,是屬於比較內向、拘謹的人,心思細密,擅長分析、讀寫能力較強。一般人認為個性是天生的,華人向來害羞、內向、被動、好面子,就是不利於開口說英文的基本條件。再加上整個教育的大環境之下,造成的制式教學方式更是雪上加霜,使得學生個性更加受到壓抑及約束。口語能力較弱,面對外國人認定自己程度不行,先為自己英文能力下了斷語。所以不論以後有無進步,結論總是相同,英文落於人後,也許是期許過高,或不斷比較之下,自信心永遠無法增長Krashan(1985)所提的「可理解的輸入」 (Comprehensibleinput)強調,對初期讀寫能力及語言發展而言,必須提供能懂得意義的有趣內容,老師的工作即幫忙學生閱讀大量可理解的讀物,漸進式,由一頁一句至數句,由一頁一段至數段,逐步吸收,非囫圇吞棗。「可理解的輸入」對早期初學者較適宜,然而隨著學生英文程度的增加,「可理解的輸入」部分必須有所調整,逐漸減少而使學生使用容忍不確定及猜測策略的能力及機會加大。可惜的是仍有許多教師過分強調「可理解的輸入」,考試方式導引學生必須逐字逐句查明清楚,絲毫不留猜測餘地。最近幾年,許多老師已明瞭教導學生學習策略的好處及重要性,以及提供學生充份使用學習策略的機會(Ely,1995)。在英語聽力訓練方面使用DVD電影教學也是發揮同樣的作用,例如看無字幕簡單的英文電影,除了一些艱深、有關醫、科學的專有名詞外,只要看著影片人物場景,隨著故事情節,半看半猜,以輕鬆情欣賞,而非期望依賴中文字幕去徹底了解每一句,這就是增加“不確定”能力的忍受度。主要就是要運用猜測的策略,不需要百分之百了解每一個字,只要抓住大意及關鍵字即可,其他均可靠找線索來猜測:圖像、情境、語氣、題目、背景等等。在懂得七、八成時而能繼續聽下去,無形中慢慢吸收,如同海綿吸水一樣。至於溝通策略的訓練,則幫助學生在與外國人真實面對面的情況下交談,遇到溝通困難時仍能藉著肢體語言、面部表情、以及關鍵字去猜測對方的意思,容忍不確定的地方,運用溝通策略例如:要求解說、填補停頓及無話可說時的用語(fillers)、表示聽懂的回應語(uh, I see, you are, really)、爭取思考時間的語助詞 (well, the pointis)、假裝聽懂的語詞、要求重新闡述、使用同義字等等,解決溝通中所遇到的困難(breakdowns),使得對話能順暢地持續下去。陸、結論台灣英語教學影響大多數學生學習策略的使用,壓抑學生使用 “忍受不確定”、“猜測”等主要學習策略,以致有可能阻礙英文的進步。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如果將學生策略使用過份簡化、貼上標籤,也是一種危險,學生不會只有一種學習策略,通常在聽、說、讀、寫各方面均會交互使用不同策略。教學模式一旦成型,很難在短時間內跳脫得出傳統的窠臼。Oxford(1989)呼籲傳統教室學習模式必須有一重大的改變,將教室變成一個使用溝通式的學習環境,不論教師教學上或學生學習中,敢於嘗試創新,不是僅使用某一特定教學法或教科書,而是讓師生意識到有效策略的使用,同時修正自己態度及行為。教師需要時間和接觸國際多元化、創新的示範教學及教學經驗的分享。但由於時空的限制,也有一變通辦法就是利用根據語言策略理論而研發出的教材及教師手冊,藉著明確的目標、充實的內容、有意義的活動,導引師生走向有效的英語教學及策略學習。
作者:金堅副教授( 東吳大學英文系 )

http://proceedings.informingscience.org/InSITE2007/IISITv4p407-419Jone365.pdf